12月5日,縣公安局環境保護管理中隊中隊長宋華帶領執法人員對城區沿街商家開展噪音污染執法整治。整治中,執法人員認真檢查了城區噪聲比較敏感的商業區域,現場調查取證后,對各商家使用高音喇叭、音箱招攬顧客的行為,責令當事人停止播放音樂并進行勸阻教育。 近年來,縣公安局在環境整治過程中,對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等15種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進行了偵辦查處;加大了相關行政部門的聯合執法的力度,與縣環保局、水務局建立了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確定了專門機構和聯絡員,共同研究制定了《執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多次與縣環保、水務局、農委等執法部們開展聯合執法。 自2015年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該局共破獲各類破壞環境資源保護案件51件,打擊處理98人;破獲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1起,起訴2人;接涉環保類網上輿情線索及各類群眾投訴6起,均實地調查走訪,妥善處理和回復;對城區汽車鳴笛、壩壩舞、商業噪音進行宣傳引導,已達報廢標準的黃標車及時報廢處理,集中整治,積極處理涉及噪音擾民的報警及投訴。 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志強表示,下一步該局還將繼續加大對商業宣傳噪音、娛樂噪音污染等場所的噪聲整治力度,加強巡查檢查力度,堅持日常監管,防止噪聲擾民,提高城區環境質量,為周邊群眾創造良好舒適的居住環境,為我縣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戰略謀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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