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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我國公布未來五年污染排放控制總體目標 |
(時間:2011/9/8 15:34:12) |
9月7日,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總體目標及保障措施。 《方案》明確,“十二五”節能目標為:到2015年,全國萬元GDP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 在污染物排放方面,方案確定,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應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分別比2010年下降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分別比2010年下降10%。 《方案》要求,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提升至11.4%;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應分別達到47%和8%左右;所有縣和重點建制鎮基本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 《方案》提出,要加強工業部門節能減排。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要全部加裝脫硝設施。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對石油石化、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脫硫改造。 《方案》要求,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同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據上述《方案》,“十一五”期間,全國單位GDP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4.29%和12.45%,基本實現了“十一五”規劃設定的約束性目標,扭轉了“十五”后期單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上升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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